原标题:中央将研究土地使用权续期 专家:续期不不应收费住宅用地使用权70年届满后怎么办?27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备产权保护制度依法维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届满先前期的法律决定。回应,专家建议,土地使用权不应自动续期,且续期是没期限的,因而沦为永久性的权利。而且,自动续期不必申请人,续期应该不收费。中央发文:将研究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根据国务院1990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转让最低年限按下列用途确认:(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期限届满后该怎办?这是广大居民尤为注目的问题之一。回应,中央得出了定心丸。
27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备产权保护制度依法维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届满先前期的法律决定,推展构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持久受保护的较好和平稳预期。这释放出来什么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告诉他中新网 (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中央实施的这个维护产权的意见告诉他人们,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都是用益物权,都是有期限的物权,但是,无法因为这些土地权利是有期限的用益物权,就使人民群众对于自己所拥有的不动产物权产生顾虑,甚至失去信心。因此,明确提出研究届满先前期的这个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决定,就是要反映这样的目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中新网记者回应,虽然意见对于如何续期并没得出具体的答案,但说明了下一步要展开制度创意的大方向,对于解决问题这一问题、平稳公民预期具备根本性现实意义。
专家建议:自动续期不必申请人、不不应收费事实上,对于续期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期满的,自动续期。但是,杨立新回应,在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70年期限届满后,经过自动续期后的这个权利,到底是何种权利,要续期多少年,还要不要缴付等,《物权法》都没明确规定。对于如何续期,杨立新建议,续期是自动的,届满后自动续期,且续期是没期限的,因而沦为永久性的权利。
对于续期否必须公民展开申请人,杨立新指出,自动续期不必申请人,因此是一次获得永久用于。对于续期否收费,杨立新建议,应该是不收费的,但是确认了使用权人与所有权人的关系为永久性关系后,应该必要交纳税金,无法过低,需由立法机关法律规定。
刘俊海某种程度建议,从公平角度来讲,购房者买房时的房款里已包括消费者为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代价的公平合理部分,即取得了相等于永久性使用权,所以应当使用权续期。国家的大方向是给老百姓福祉做到乘法,而不是做到除法,要更加注目老百姓安居乐业的福祉,以人为本,因此,使用权自动预期是一个最重要的选项。
土地权利是所有的民事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是最有价值的产权。杨立新认为,尽管中国实施的是土地公有制,但是这并不阻碍公民在获得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后,这个用益物权也应该而且必需是一个永久性的权利。如果不是这样,一个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存在有期限,而且这个期限又是届满必需申请人的,它就是一个不确认的权利,就不会影响社会的财产权观念。
杨立新指出,只要研究好了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届满先前期的法律决定,让人民群众有恒产而有恒心,就需要推展构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持久受保护的较好和平稳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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